工程名称:吉林省通化市殡仪馆院内沥青砼路面摊铺工程
工程地点:吉林省通化市新安路1111号
建设单位:通化市殡葬管理处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投标资质要求:三级
摊铺面积:(平方米)13,587㎡
1、通化市殡仪馆院内沥青砼路面摊铺工程已经通化市民政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和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性质:市政工程;
建设规模:13,587㎡(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殡仪馆院内沥青砼路面摊铺;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为一个标段;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已到位。
2.2工程建设地点为通化市新安路1111号(殡仪馆院内)。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07年7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07年8月30日,工期33个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市政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招标工程项目(标段)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工程监理市政丙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申请人可从通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滨江东路2829号)处获取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07年7月5日至2007年7月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
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7月25日14时30分,提交到吉林省通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滨江东路2829号)。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吉林省通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滨江东路2829号)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标人:通化市殡葬管理处
办公地址:通化市新安路1111号
邮政编码:1340001
办公电话:0435-3963638
联系人:朱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