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技术资料:
发货时,乙方应将下述一整套技术资料一起交运收货人:
(1)中文操作与保养说明书2套/台;
(2)零件手册2套/台;
(3)其他资料(地基图、电路图、液压图等)2套/台;
(4)随机工具1套/台。
另外,乙方需单独提供上述(1)-(3)项资料各一套给甲方,可提供电子版。
10.其他资料:
乙方发货前需将发动机号、底盘号电邮通知甲方,同时提供发动机号、底盘号的签字盖章传真件和实物照片(电子版)。
11.违约责任:
(1)质量:如因产品质量或数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更换,维修或补齐,并负担相关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2)迟交:每迟交货1日,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合同总金额0.5%的违约金,迟交时间最多不能超过30日,若超过30日,甲方有权退货并解除合同,乙方除交纳迟交货违约金外还必须承担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3)甲乙双方合同签订生效后,除发生本合同第12条所列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任意终止合同。若发生此种情况,终止合同的一方须按合同总金额的10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12.合同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内任何条款的变更,应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协议。
(2)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的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乙方应承担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费用。同时,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3)如果乙方因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4)甲方可以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乙方在收到上述终止通知后应立即停止合同的执行。对乙方在收到终止通知时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甲方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乙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后继续执行合同的行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如果本合同第13条所述的不可抗力事故发生时间超过120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3.不可抗力:
(1)双方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等事件或双方同意的任何一方都无法控制事件以及其它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合同履行时间可以延迟,延迟履行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影响的时间。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情况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在5日内以特快专递方式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如果不可抗力事故影响本合同执行超过120日,双方应尽快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合同执行问题并达成协议。
14.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按北京仲裁委员会当时有效的规则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任何一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和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5.其它: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商定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2)本合同所有附件(若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由买卖双方签订并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