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文件
本
招标项目省道205线邵泰界至朱口公路
改建工程已由省发改委批准建设(闽发改交通[2006]102号文)由省交通厅对施工图进行了批复,批复文件《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道205线邵泰交界至朱口
公路一阶段
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闽交
公路[2009]170号),项目业主为泰宁县金湖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
交通部门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泰宁县金湖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省道205线邵泰界至朱口公路
改建工程全长22.377Km,按二级
公路标准建设,计算行车速度40Km/h。本次招标范围K0+000~K22+368,路基宽度8.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宽8米。
该项目计划工期18个月;本次招标范围K0+000~K22+368,里程约22.377公里,其中A标段:K0+000~K7+670,里程7.67529KM;B标段:K7+670~K15+060, 里程7.39509KM;C标段:K15+060~K22+368,里程7.30702KM。
本次招标范围为
公路工程施工,其主要工程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涵、防护和安全设
施工程等。本项目为三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合格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经年检合格的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不含暂定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根据2006年《福建省
交通建设
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被评为D级的
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3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1个标;若一家投标人同时对三个合同段投标则需提交三份投标保证金。若一家投标人同时为两个或以上合同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按A、B、C合同段为顺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本次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每合同段售价1000元、图纸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12月17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泰宁县
交通局六楼会议室 。
5.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书、身份证)原件送达。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宁县金湖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泰宁县
交通局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13328906388
传 真:0598-7868178
邮 编: 354400
招标代理机构:三明市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沪明新村55幢2层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0598-8257660
传真: 0598-8257660
邮编:36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