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本
招标项目丰吴路丰谷段道路灾后重建工程 已由 绵阳市涪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绵涪发改固[2009]18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绵阳市涪城区丰谷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由丰谷镇自筹解决80万元,其余部分在灾后重建资金中解决,如仍有不足部分由区财政解决 ,招标人为绵阳市涪城区丰谷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绵阳市涪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绵涪发改投资[2009]6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2009071047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丰谷镇;
工程建设规模:道路长7.726公里,其中7.226公里,路基宽6.5米,路面宽5米;0.5公里,路基宽4.5米,路面宽3.5米,道路
标准等级为四级,路面类型为C30水泥砼路面的建安等工程内容。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设计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公路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2006年-2008年)内至少有2个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 个标段。标段总数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07月27日至2009年07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或绵阳市涪城区丰谷镇人民政府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08月17日11点00分,地点为绵阳市招投标服务中心第二开评标点(绵阳市剑南路东段209号绵州开元酒店一楼芙蓉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绵阳市涪城区丰谷镇人民政府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丰谷镇团结路19号
邮编:621001
联系人:林国平
电话:0816-2810247
传真:0816-2810247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二环路西三段19号恒远大厦5—19
邮编:610031
联系人:曹小姐
电话:028-87716055
传真:028-87716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