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高速公路杭瑞线贵州境遵义至毕节段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发改基础[2009]167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和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国家高速公路杭瑞线贵州境遵义至毕节段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将采用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项目起点为遵义县龙坑镇分水堰,终点毕节市鸭池镇石桥村,全线总长
本次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共分26个合同段,工作内容包括路基、桥涵、排水与防护、隧道、交叉工程等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段划分和各合同段资质要求如下:
合同段号 |
起点桩号 |
终点桩号 |
公路等级 |
里程长度(km) |
资质要求 |
1 |
K0-330.00 |
K1+600 |
高速公路 |
1.930 |
|
2 |
K1+600 |
K11+500 |
高速公路 |
9.872 |
|
3 |
K11+500 |
K20+180 |
高速公路 |
8.534 |
|
4 |
K20+180 |
K28+160 |
高速公路 |
7.980 |
|
5 |
K28+160 |
K33+700 |
高速公路 |
5.540 |
|
6 |
K33+700 |
K47+200 |
高速公路 |
13.537 |
|
7 |
K47+200 |
K59+820 |
高速公路 |
12.620 |
|
8 |
K59+820 |
K67+353.648 |
高速公路 |
7.534 |
|
9 |
K67+602.5 |
K72+350 |
高速公路 |
4.747 |
|
10 |
K72+350 |
YK77+330 ZK77+330 |
高速公路 |
4.980 |
|
11 |
YK77+330 ZK77+330 |
YK83+530 |
高速公路 |
6.190 |
|
12 |
YK83+530 |
K89+300 |
高速公路 |
5.780 |
|
13 |
K89+300 |
K94+940 |
高速公路 |
5.640 |
|
14 |
K94+940 |
K99+960 |
高速公路 |
5.020 |
|
15 |
K99+960 |
K106+500 |
高速公路 |
6.493 |
|
16 |
K106+500 |
K113+200 |
高速公路 |
6.700 |
|
17 |
K113+200 |
K118+960.9 |
高速公路 |
5.761 |
|
18 |
K117+000.436 |
K124+300 |
高速公路 |
7.341 |
|
19 |
K124+300 |
YK130+700 ZK130+700 |
高速公路 |
6.677 |
|
20 |
YK130+700 ZK130+700 |
YK135+200 ZK135+200 |
高速公路 |
4.500 |
|
21 |
YK135+200 ZK135+200 |
K140+584.3 |
高速公路 |
5.384 |
|
22 |
K139+600 |
K145+400 |
高速公路 |
5.800 |
|
23 |
YK145+400 ZK145+400 |
YK150+165.034 ZK150+179.843 |
高速公路 |
4.765 |
|
24 |
K150+100 |
K155+340 |
高速公路 |
5.240 |
|
25 |
K155+340 |
K163+000 |
高速公路 |
7.660 |
|
26 |
K163+000 |
K169+082.933 |
高速公路 |
6.101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上表要求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第9、13、24、26合同段还应同时具有桥梁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第20、23合同段还应同时具有隧道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最近5年(2004~2008年)累计完成过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提出的资格预审申请。
3.3 在贵州省交通厅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评价中的AA级和A级企业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多合同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数量不受限制,但最多只允许中5个标;信用等级评价B级或者未进行评价的企业可就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3个标;信用等级评价C级企业只能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1个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申请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
4. 资格预审办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保证金
申请人必须为每个合同段提交30万元的资格预审保证金(现金保证金)。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等,均应真实可靠。若招标人在评审过程中或在必要的调查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招标人将取消其资格预审资格(已经通过的申请人则取消通过资格预审的资格)并没收资格预审保证金,同时将其作假行为上报上级交通主管部门。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申请人可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本单位副总经理作为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带原件核对)、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带原件核对)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核对),于2009年7月3日至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00在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十七楼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每申请一个合同段,购买一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及参考资料每份售价人民币2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7月23日10:00时,申请人应于2009年7月23日 10:00时 (北京时间)之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密封递交到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十七楼。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不予考虑,并原封退回。
8.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经济导报、贵州招标投标网、贵州省交通厅网站www.qjt.gov.cn和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www.gedc.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
招标人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266号
联系人: 李女士
传 真: 0851-6506025 邮 编: 550004
银行帐户名称: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
开户银行:贵阳市建设银行黔灵支行
帐 号: 52001413736050001676
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