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219樟树临江至牌楼段二级公路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宜市发改投资字[2017]68号《关于S219樟树临江至牌楼段二级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宜市发改交通字【2017】1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宜春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宜春市国省干线公路改造工程樟树市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面向国内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起讫点:起于樟树市临江镇甘家村,跨浙赣铁路,途经洲上乡、店前村、牌楼村,终于樟树市与新干县三湖镇蒋家村交界处。。
建设规模及设计标准:路线全长13.105公里,其中新建桥梁4座,长946米,包括2座大桥816米和2座中桥130米;涵洞8道,长118.2米;暗桥1道,长19米。技术标准:公路等级为二级,设计速度为60KM/h,路基宽度:K0+000-K6+313.5段 12M,K6+313.5-K13+104.587段 10m,路面结构:沥青混凝土,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 1/100,涵洞及路基1/50.
工程项目结算价以财政审计部门最终确认的工程造价为准。
2.2建设地点
宜春市樟树市境内。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如下:
2.4计划工期
S219樟树临江至牌楼段二级公路改建工程计划开工时间2018年1月,计划竣工时间2019 年9月,计划总工期 21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保修期60个月,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1个月(其中征地红线图在10日之内完成);施工期: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后起计算20个月。
2.5付款方式
本项目工程款分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上级补助资金约占30%,除省级部门补助350万元/公里的资金,其余不足资金由地方政府以土地挂牌出让所收入全部用于支付中标单位的本工程自筹工程款,分三年付清,1)已完成总工程量50%时支付合同价的30%; 2)工程量已全部完成后支付合同价的30%;3)办理交工验收付至合同价的70%;4)办理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0%; 5)办理政府决算审计后付清所有工程款。
2.6工程移交接养要求
根据相关规定要求,承包人需确保国省道干线工程在全寿命周期内无病害使用8年。承包人在工程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满后,所完公路需符合国家行业及江西省公路养护相关规定规范标准,满足接养条件,同时还应在宜春市公路管理局相关部门的组织下签订由中标施工单位、宜春市公路管理局(建设单位)、宜春市公路管理局樟树分局(接养单位)、宜春市国省干线公路改造工程樟树市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代建机构)和监理单位等五方共同签署的接养协议;如不满足接养条件或未能签署五方接养协议,须重新进行缺陷责任修复或养护,所需费用均由中标施工单位自行承担,直至满足接养条件并签署五方接养协议后,方可进行移交接养。
2.7中标单位自筹的本工程资金业主不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不少于人民币玖仟万元的资金筹集保证材料(此保证材料为金融机构、投资企业出具)或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存款资金证明(包括从企业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保函),资金筹集保证材料或银行存款资金证明(含银行保函)原件应装订在招标文件正本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投标人应在资质、业绩、人员和信誉方面,满足下表要求:
3.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有限数量制、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24日(北京时间)每日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报名区)由项目经理和勘察设计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的被授权人为项目经理)、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施工企业(联合体牵头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联合体的勘察设计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报名、施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协议书原件、同时提供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网络截图及网址。报名时还应提交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初步设计图纸费用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 22 日9时00分,地点为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江西省招标投标网(www.jxtb.org.cn)、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cztbw.gov.cn)。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春市国省干线公路改造工程樟树市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址: 樟树市药都南大道5号
联系人:张丽
电话: 13767579809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春市宜春奉新路66号3栋101
联系人:何艳
电话:15307958847
监督部门:宜春市公路管理局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地址:宜春市宜阳新区明月北路999号
电话:0795-3991961
邮政编码:336000
(本文转自基建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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