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2013年海曙市政设施养护中心增补材料计划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于2013年6月24日分别在“宁波市政府采购”、“宁波市海曙区政府”、“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上发布公告,到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7月16日9:00时,品目二小方砖只有宁波市江北华晨建筑材料厂1家单位投标,品目四石子、品目六PVC-U市政排污排水双壁波纹管无投标单位投标,现继续征集供应商。
一、招标编号:2013-NBHSWT-039
二、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
品目号 货物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元) 主要技术规格
二 小方砖 16000 立米 624000 详见《第四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
四 石子 1400 吨 84000
六 PVC-U市政排污排水双壁波纹管 ø200 800 米 21600
ø300 1200 米 57600
2.交货期:承诺合同签订后15天开始分批交货,满足土建施工进度要求。具体交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安装现场指定区域)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2.品目六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家,或者是制造厂家唯一授权参加本次公开招标的经销商;
3.除品目二、品目四外,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国家实行经营/制造许可证制度或生产注册证制度的货物,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招标人将保留对上述所有证明材料检查原件的权利,如有作假取消中标资格并报相关行政部门作出处罚。
4.提供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范围必须包括:本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检察院所需查询资料详见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提供将不予受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标书发售日期: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3年7月23日,每日上午9:00~11:30或下午1:30~4:30(北京时间),到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个品目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8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送达恕不接受。
六、开标时间: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同一时间。
七、投标地点与开标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北门电梯上)]。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市政设施养护中心
地址:宁波市姚丰南路229号
联系人:卢先生电话:0574-87364334
招标代理机构: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新天地东区9幢802室
联系人:严工
电话:0574-87925576
传真:0574-87929786
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陆工
电话:0574-87201283
传真:0574-87258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