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 中山市南区东环二路道路改造工程 | 工程地址 | 南区东环二路 | |||||
建设单位 | 中山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市政及其它 | 总建设规模 | 1078m*42m |
其中招标部分建设规模 |
1078m*42m | ||||
总工程量 | 建设标准 | 合格 | ||||||
投标内容 | 道路、排水、路灯、交通设施工程等 | 工期要求 | 240个日历天 | |||||
工程项目 总投资 |
3378(万元) | 招标部分造价 | 2180(万元) | |||||
资金来源构成 | 政府投资100% | 集体自筹0% | 私人0% | 外资0% | ||||
招标形式 | 公开招标 | 勘察单位 | ||||||
报名起止日期 | 2011-1-12 至 2011-1-20 16:00 | 设计单位 | 中山市规划设计院 | |||||
发标日期 |
监理单位 | 待定 |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年审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中山市建设行业企业管理IC卡。 2、注册建造师要求:注册建造师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资格(报名时需提供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岗位人员IC卡),且须证企相符,专业不符或证企不符不予受理。 3、技术负责人要求为市政(或给排水、公路、路桥、道路、道桥)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投标保证金:提供由中山市内各大商业银行开具的投标保函(金额为人民币40万元,有效期为2011年01月12日至2011年03月11日),并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交至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作自动弃权处理;有效期满投标人自行到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领回保函原件。 5、入围方式: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报名单位全部入围参加发标会和答疑会;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如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超过12家以上时,招标人在开标时先检查“备查资料”,如“备查资料”符合性审查通过的单位仍超过12家时,将通过随机方式选择12家投标单位参加开标评标。 6、报名截止时或发标时,如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报名单位不足5家或开标时投标单位不足3家,报原项目审核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
报名地点 |
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
报名所需资料: 1、填写《承包单位投标报名申请表》。 2、中山市建设行业企业管理IC卡。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须由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已办理中山市建设行业企业管理IC卡的中山分公司负责人(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总公司授权授章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注:本工程开标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参加。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6、注册建造师须提供注册建造师证原件(或注册建造师岗位人员IC卡)及复印件。 7、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及第二代智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投标保函原件及复印件。注:1、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保函除外);2、发标会及开标会不设延时,迟到作自动弃权处理;发标时间:2011年01月24日;发标地点: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3、投标人需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及资料,点击本页面的招标(预审)文件下载,慎重投标,一旦报名后不得放弃投标,否则,将记不良行为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