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青田县公路管理段2010年度大中修工程已由 丽水市公路管理处 以丽市公[2010]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青田县公路管理段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青田县公路管理段。现对该项目 青田县公路管理段2010年度大中修 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青田县公路管理段2010年度大中修工程由以下项目组成: 330国道青田段路面大中修工程(K38+890~K104+500段进行2.57Km沥青路面大中修、10.05Km水泥改沥青路面、1.9Km沥青路面预防性养护);。监理合同划分为1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部批准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试验检测能力和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 年 5 月 28 日上班时间,在青田县鹤城镇塔山路101号行政审批大楼9楼。持投标报名书(http://www.qtzfcg.gov.cn/gcjs/zlxz/201005/t20100517_33457.htm点击下载)、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经办人身份证(为法定代表人的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为委托代理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在委托企业近12个月社保局出具的养老保险清单原件)和上述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 年 6 月 18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青田县鹤城镇塔山路101号行政审批大楼 6 楼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田县公路管理段 地址:青田县鹤城东路18号
邮编: 323900 联系人: 朱小勇
电话: 0578-6831409 传真: 0578-6832520
青田县公路管理段
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