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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道305线福清东瀚至三山段公路改善工程施工招标公告-2010年3月29日

//www.lmjx.net 2010-3-24 10:48:26 中国路面机械网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省道305线福清东瀚至三山段公路改善工程已由福州市交通局以榕交建【2010】38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清市交通局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福清市交通局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省道305线福清东瀚至三山段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实施的内容为路肩改善工程,全线施工里程为14.3公里,A、B、C、D四个标段建安总造价为34227078元(不含照明工程);
2.2.1招标范围和内容:省道305线福清东瀚至三山段公路(K23+000~K37+300)路肩改善工程施工,根据业主要求全线分成A、B、C、D四个合同段,各合同段独立招标。具体合同段划分如下:
合同段 桩号 测设里程(km) 工期要求(日历天) 工程造价(元)
A K23+000~K27+000 4.0 1209168055
B K27+000~K31+000 4.0 120 11337690
C K31+000~K35+500 4.5 120 10409611
D K35+500~K37+300 1.8 1203311722
2.2.2公路等级:二级公路
2.2.3设计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
2.2.4路基标准宽度:路基宽度26米。
2.2.5路面类型:水泥砼路面;
2.3工期要求:详见招标公告第2.2条;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1-2004》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本金金额超过拟招标项目所投该合同段预算价(控制价)之20%的金额;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公路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工程师(路桥专业)及以上的职称证书,并持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4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存在闽交建[2009]29号文件规定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情形;
3.5投标人未被列入福建省交通厅信用管理档案中的C、D类施工企业名单;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合同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8投标保证金:
3.8.1提交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
3.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存款帐户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福建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351008150018010031285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州东街支行
3.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A标段:壹拾捌万(¥180000)元人民币;B标段:贰拾贰万(¥220000)元人民币;C标段:贰拾万(¥200000)元人民币;D标段:陆万(¥60000)元人民币。
3.8.4 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转帐帐号应与开户许可证上基本存款帐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3.9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四(最多数量)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壹个标段;
3.10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代表请于 2010年3月23日至2010年3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0分至11时 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往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清市元洪路)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4.2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所投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4.3每个标段的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光盘)和施工图纸售价均为700元(其中:招标文件200元,施工图纸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4月19日上午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清市元洪路);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递交所投标段购买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收款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交通局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福清市交通局;
电话:0591-85264304 ;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河路167号金山碧水碧藕苑5-606;
电话: 0591-83355601传真 :0591-83320283;
联系人:张小姐
2010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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