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铜仁至大龙高速公路已由贵州省发改委以黔发改交通 [2009]2790号文《关于贵州省铜仁至大龙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经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黔交建设[2009]245号《关于铜仁至大龙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初步设计。招标人为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心试验室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试验检测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次中心试验室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是贵州省铜仁至大龙高速公路中心试验室。设一个合同段,中心试验室服务期限30个月,具体合同段如下:
合同号 |
合同名称 |
对应施工 合同号 |
起讫桩号 |
终点桩号 |
服务内容 |
Z1 |
中心试验室 |
1-8 |
K0+000 |
K57+094 |
项目开工至竣工期间的试验检测工作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省级交通质量监督机构或交通运输部质量监督总站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类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具有法人资格,并持有营业执照或收费许可证书、计量认证合格证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提出参加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带原件核对)、营业执照或收费许可证书副本复印件(带原件核对)、计量认证合格证副本复印件(带原件核对)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核对)于2010年3月24日至3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4:30到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十七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投标人如有需要,可到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查阅详细的资料。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人民币伍万元的现金作为投标担保。
4、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 4 月 16日上午10:00。请在该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正、副本各一份递交至: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十七楼(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266号)。招标人定于2010年4月16日10:00在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十七楼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必须出席。
5、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经济导报、贵州招标投标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和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www.gedc.cn上发布。
6、从业单位注册
为规范从业单位的投标行为,防止部分从业单位被冒名投标或者被私下出借资质,从业单位(包括首次进入贵州的企业)应在贵州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注册,并纳入我省的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系统统一管理。请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按《关于尽快办理从业单位贵州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注册的通知》(www.gedc.cn招标信息栏中下载)的要求办理注册。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 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266号
电话:0851-5992730 传真:0851-6506025
联系人:阮女士、卢先生 邮编:55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