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次
招标项目沈海高速
公路烟台段宫家岛夹河大桥
维修加固工程项目已由山东省
交通厅鲁交规划【2009】4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烟台市
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现就该项目的
施工及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宫家岛夹河大桥位于沈海高速
公路芝罘区境内,桥梁中心桩号为K10+562,全长450.4米。上部结构为13孔30米箱型拱桥,下部为组合式桥台,柱式墩,群桩基础。本次招标共设二个
施工合同段,主要工程内容为处理桥面渗水及局部
维修加固;设一个
施工监理服务合同段。本工程建设工期约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投标单位应具有
公路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应有同等工程
施工经历及桥梁
维修加固经历。
施工监理服务投标单位须具有
交通部
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有同等工程
施工监理经历。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
施工或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任何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6月10日至2009年6月16日上午8:30-11: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16:00到烟台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市环山路196号)1408室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购买者须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供招标人进行初步审查。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合同段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200(含图纸)元,
施工监理服务招标文件每合同段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4.3本项目不采用邮购方式出售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7月2日10时,地点为同三高速烟台管理处二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烟台市
公路管理局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环山路196号
邮编:264001
联系人:李 涛 林 超
电话:0535-6295048、6295056
传真:0535-6295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