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招标项目黑山新区市政道路施工工程已由黑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黑山新区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黑山新区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地点在黑山庞河新城内,划分为一个标段:
滨河东路:起点霞飞路(东段),终点中山路(东段)。全长:1350.973米。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包括: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
7号街:起点霞飞路(东段),终点中山路(东段)。全长:1348.20米。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包括: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
10号路(西段):起点黑大
公路,终点滨河西路。全长:865.037米。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包括: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
工业大街:起点霞飞路(东段),终点中山路(东段);全长约1340米。
计划开工日期2009年5月11日,竣工日期为2009年10月31日,工程范围为道路、污水、照明、雨水以及
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工程质量要求市优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的施工企业, 国家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年4月14日至2009年4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方正建设项目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处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00开标结束后图纸返还后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5月5日9时30分,地点为锦州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山新区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黑山县庞河新城
邮编:121400
联系人:张 工
电话:0416-5550002
传真:555001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方正建设项目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延安路4段9号
邮编:121000
联系人:周海英
电话:0416-2920329、2920324
传 真: 0416-2132325
电子邮件: LNFZ2920329 @ sina.com
开户银行: 锦州市商业银行辰龙支行
账 号: 40202757421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