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招标项目建宁县东山南路(环城路)道路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建宁县发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建发改投资[2010]17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宁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自筹(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三明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建宁县水南;
2.2.工程建设规模
2.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的
施工图为准;
2.4.工期要求:21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
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设计单位:三明市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6.2.监理单位:三明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三级或三级以上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资质(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级市政类(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根据明建筑字[2010]72号文要求,投标人须已进入《关于公布2010年度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名单的通知》中注册地在三明市行政区域内的
施工企业。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
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1月9日至2010年2010年11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 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三明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建宁分公司(建宁县青山南路13号)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清单、光盘)每份售价200元,设计图纸及其他资料另计每份13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与资料捆绑出售,恕不单卖。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闽建筑(2009)16号文。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10年11月30下午17:00时前汇入指定账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汇入指定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标明工程名称;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2月1日14时30分,提交地点为 建宁县行政中心四楼会议室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到达开标现场参加投标,并携带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宁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建宁县河东路,
邮编:354500;
联系人:李民望
招标代理机构:三明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新市中路206号4幢,
邮编:365001
电话:0598-8592036;0598-3982637
联系人:小蔡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建宁支行
开户名称:三明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建宁分公司
帐号:100105071030019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