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招标项目福清Y060线K1+474-K3+006.063段
公路水泥路面改造工程已由福州市
交通局文件以榕交建[2010]1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清市高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清市高山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福清Y060线K1+474-K3+006.063段
公路,全线测设里程1.532公里,短链2.603m,工程投资额约300万元。
2.2
施工总工期:60日历天。
2.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交通部《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临时建造师资质,已具有临时建造师资格但未领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项目经理,应提交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章证明其具有临时建造师资格的文件材料),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
在建工程;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存在《闽交建[2007]89号》文件规定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情形;
3.5根据《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闽交建[2009]224号文)相关规定,2009年信用考核定级为C、D级的以及被省级及以上
交通主管部门作出的取消投标资格或被禁止进入
公路建设
市场且处于行政处罚时限内的
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0月28日至2010年11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大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图纸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1月1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大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递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书、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高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清市高山镇邮编:350300;
电话:0591-85181699传真:0591-85881414;
联系人:詹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大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36号花开富贵A座26层邮编:350001;
电话:0591-38111775传真:0591-87430748;
联系人:李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