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招标项目长乐广场路(吴航路-长莲路)道路工程已由长乐市发展与改革局以长发改基[2010]1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乐市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长乐市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州长乐;
2.2.工程建设规模:
拟建道路位于福建省长乐市,该道路始于已建吴航大(进城路),路线由北向西南方向延伸,沿线经过规划一、二、三号路,终点止于长莲路(省道203),道路全长1115.894m。道路沿线主要为果园、菜地、池塘。道路设计路基宽36m,设计路面标高4.10~6.80m,路基荷载采用路基
标准荷载BJJ-100,排水采用路面汇流至地下管网排泄,城市II级次干道。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长乐广场路(吴航路-长莲路)道路工程施工,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
施工图纸(不含图纸中电力、燃气、给水工程)为准。
2.4.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
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中国瑞林工程
技术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
2.6.4.监理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和《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注册资本金金额超过拟招标项目预算价(控制价)之20%的金额。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以外的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
在建工程
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其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
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3.投标人及其拟派本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福州市建筑
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中的从业限制的当事人(榕建筑[2007]92号文件);
3.4.投标人及其拟派本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存在《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
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
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0月18日至2010年10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长乐市建设路24号【原电信局大楼院内】)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预算书)每份人民币200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200元,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0万元人民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0年11月11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长乐市建设路24号【原电信局大楼院内】);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乐市建设局;
地址:长乐市建设路24号;
电话:0591-28687866;传真:0591-28687866
联系人: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6号岳峰工贸大厦B座六层,邮编:350011;
电话:0591-28062808,传真:0591-28062881;
联系人:小许。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长乐新区建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长乐支行
帐号:1105101001000591
交易中心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长乐市建设路24号【原电信局大楼院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