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招标项目漳浦县X524佛绥线湖西界至赤土溪东村
公路改建工程已由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浦发改审[2010]133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已通过审查,项目业主为漳浦县赤土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漳浦县赤土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总投资51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467.99万元。
2.2
技术标准:
公路改建长度3.04公里,路基宽度7.5米,路面宽度6.5米,
标准为三级
公路。
2.3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
施工图纸,植草护坡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2.4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2.5工程建设地点:漳浦县赤土乡
2.6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达到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质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施工经验、业绩及信誉良好的施工企业。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施工企业;
(2)投标人自2007年以来独立完成过类似规模(工程造价400万元及以上或公路
改建长度3公里及以上)的
公路工程。
(3)实行押证
施工制度,中标单位须持与投标书中一致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项目负责人、项目
技术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办理押证
施工手续。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7月26日至2010年7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以下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地点一: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漳浦县绥安镇青年路14号)—厦门长实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代表处或厦门长实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漳浦分公司(漳浦县绥安镇礼泉路东方红宾馆406室)办理招标文件;
地点二:厦门长实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芗城分公司(延安北路永亨世家1幢104)
4.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售后不退。
4.3
交通部《
公路工程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8月2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2010年8月20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漳浦县绥安镇青年路14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人须知
1、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
2、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
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及招标人支付。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浦县赤土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长实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浦县赤土乡新源街1号地址:漳浦县绥安镇礼泉路东方红宾馆406室
邮政编码:363212邮政编码:363000
联系人:林先生联系人:小袁
电话:0596-3860616电话:0596-2933211
传真:0596-3862711传真:0596-2933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