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 |
2010年丹阳市延陵镇农村危桥改造工程 | ||
2、招标编号 |
jyha2010-001 | ||
3、招标代理单位 |
江苏建业恒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4、建设地点 |
丹阳市延陵镇 | ||
5、专业 |
桥梁 | 招标种类 | 项目施工 |
数量规模 |
4 | 单位 | 座 |
投资总额 |
700万元 | 投资币别 | 人民币 |
招标内容 |
2010年丹阳市延陵镇农村危桥改造项目,本次施工招标共分为2个合同段。B1合同段:共计两座桥,旧延陵桥拆除,新桥采用16+20+16m桥跨结构形式,桥梁全长52m,桥梁总宽10.5m;旧延风桥拆除,新桥采用16+16+16m的桥跨结构形式,全长48m,桥梁总宽12.5m。B2合同段:共计两座桥,旧南丰桥拆除,新桥采用16+16+16m桥跨结构形式,全长48m,总宽10.5m;三松线旧新桥拆除,新桥采用16+16+16m桥跨形式,全长48m,总宽10.5m。 | ||
计划开工时间 |
2010-8-10 | 计划竣工时间 | 2010-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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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贡旭明、王金 | 联系电话 | 18805291583、0511-86908007 |
传真 | 0511-869080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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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开始时间 | 2010-7-1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0-7-7 |
上午工作时间 |
08:30 至 11:30 | ||
下午工作时间 |
14:00 至 17:30 | ||
节假日 |
休息 | ||
2、报名地点 | |||
3、报名条件 | |||
(1) 企业资质、资信 | 国内独立法人企业,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者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施工资质,并同时具有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2) 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 1、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必须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技术负责人:路桥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试验工程师:具有实验资格证书; 4、专职安全员: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3) 质量、业绩信誉 | 企业近三年内(2007年1月1日至今)有两个及以上的已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在江苏省交通厅信用等级考核为B级或B级以上。 | ||
(4)其它证书、证明文件 | |||
(5)需携带的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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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网(www.infobidding.com)上公开发布。 2、本项目根据报名情况决定采用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如果报名家数在8家或8家以下采用资格后审,如果报名家数在8家以上实行资格预审。 3、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1)打开江苏省交通厅网页“www.jscd.gov.cn”,在右下角点击“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系统”进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网,在左上角点击“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系统”进入江苏交通招投标管理信息系统经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2)投标人无登陆帐户的单位请与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5-52853032,联系人:王工、袁工; (3)招投标信息系统不清楚如何使用,请打电话025-52853032向王工或袁工咨询; (4)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查询报名是否成功请登录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在左侧点击“项目信息管理”,再点击“资审报名查询”,最后点击“检索”,即可核实是否已在网上成功报名,请勿电话确认。 5、各投标申请人应当在江苏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招标投标信用档案。信用档案由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办理,联系电话:025-52853032,办理地点:南京市升州路16号,联系人:王工、袁工。信息卡中主要信息需要更新,或主要信息不能满足招标公告要求,或未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到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更新信息卡中资料或建立信用档案。如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主要信息未更新或仍未建立信用档案,招标人将会把投标人递交的主要信息证明材料原件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待评定结束后退还。未按要求提供原件的,评标委员会可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的规定有可能判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 6、各投标申请人可同时申报2个合同段的投标,但同一套人员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合同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同时参加两个合同段的投标,且在两个合同段的得分排名均为第一且只申报了一套人员时,招标人将优先推荐标价高的合同段为投标人的中标合同段。 7、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招标人另行通知。 8、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母公司有义务做好协调工作。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也不予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应相互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否则,将会导致有关联关系的各投标人的所有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均被废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