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单位:北京市
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房山
公路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康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市房山区琉陶路大修工程已列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2010年度计划,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房山
公路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北京市
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房山
公路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琉陶路始于房山区琉璃河镇,经京石高速琉璃河出口,兴礼村、西南吕村、东南吕村、西南召村、东南召村、石村,终于房山区大陶村,全长14.270km,现况琉陶路为平原微丘三级
公路,修建于1973-2000年,路面宽7~12m,路基宽8.5~14.0m。
本次大修起点为京石高速琉璃河出口(K3+000),终点为大陶村(K14+230),全长10.55km(不包括K7+890~K8+570)。道路
技术等级提高到平原微丘二级
公路,设计行车速度提高到60公里/小时,路基
标准横断面形式为单幅路,路面宽9.0~12.0m,路基宽10.0~14.0m。
本次道路大修工程主要
施工内容为路基加宽、路面加宽,加铺或新建路面结构,沿线桥梁路面铣刨罩面及道路附属设施。
计划
施工工期4个月。
招标范围:道路及其附属工程。
标段划分:本项目道路
施工标为1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近5年累计单独完成20公里以上二级
公路以上工程
施工,所完成工程竣(交)工验收均达到合格
标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最多只能有一家投标单位通过商务与
技术文件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方式:
各投标单位须在公告有效期内进行现场报名。
4.2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4月28日至2010年5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康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亦庄经济
技术开发区BDA国际企业大道48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进行现场报名。
请于2010年4月28日至2010年5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康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亦庄经济
技术开发区BDA国际企业大道48号)购买招标文件。
4.3
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本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图纸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0年5月7日9:00时,集中地点:北京市
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房山
公路分局209会议室;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0年5月7日11:00时,地点:北京市
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房山
公路分局209会议室。
5.2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24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康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亦庄经济
技术开发区BDA国际企业大道48号);报价文件递交地址及时间见报价邀请函。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
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房山
公路分局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虹西路28号
邮政编码:102488
联系人:任正东
电话:(010)69376104
传真:(010)69376104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康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亦庄经济
技术开发区BDA国际企业大道48号
邮政编码:100176
联系人:巩连国
电 话:(010)67856345
传 真:(010)5885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