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 |
227省道连接线(常熟交界处~凤阳路)监理工程(重新公告) | ||
2、招标编号 |
苏中诚2010-044-2 | ||
3、招标代理单位 |
苏州市中诚工程建设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
4、建设地点 |
苏州市相城区 | ||
5、专业 |
公路工程 | 招标种类 | 项目监理 |
数量规模 |
1 | 单位 | 合同段 |
投资总额 |
100万元 | 投资币别 | 人民币 |
招标内容 |
一、概况 本工程分为1个标段, 本工程规模:施工合同估算价为3900万元。 本工程概况:本标段起于常熟与苏州相城区分界桩号K13+930.957处,而后路线继续向南延伸,利用预留桥孔下穿苏州绕城高速公路,于凤阳路处通过平面交叉同已建好的227省道苏州改线段对接,路线全长1.221KM。本工程全线按照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设计。 本工程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工程 监理服务期:涵盖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24个月。本工程施工计划开工日期为:2010年4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0年12月30日。本道路南北走向,其中凤阳路向北约600多米(本道路与沈周复线三期工程交叉道路处)路段要求在2010年9月30日前完工。 质量标准:合格。 | ||
计划开工时间 |
2010-4-10 | 计划竣工时间 | 2010-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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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郝春荣、丁莎莎 | 联系电话 | 0512-68079721/0512-68059169 |
传真 | 0512-680797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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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开始时间 | 2010-2-21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0-2-25 |
上午工作时间 |
09:30 至 11:30 | ||
下午工作时间 |
13:30 至 17:00 | ||
节假日 |
休息 | ||
2、报名地点 | 网上报名,网址:www.jscd.gov.cn | ||
3、报名条件 | |||
(1) 企业资质、资信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上一年度年检合格;(2)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乙级监理资质及以上。 | ||
(2) 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 投入的监理项目负责人具有交通部公路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工程的监理项目负责人。 注:类似工程以3年内承担过所监理的公路工程单项施工造价为3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质量为合格的为准。 | ||
(3) 质量、业绩信誉 | 1、近3年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监理项目,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履行监理职责业绩良好。 2、信誉要求: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申请人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B级(或暂定B)以上级别。 | ||
(4)其它证书、证明文件 | |||
(5)需携带的材料 |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业绩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来人身份证原件、书面报名申请书原件(请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的企业资质等级和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姓名、等级及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前来购买招标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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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方法: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登门报名。 2、报名程序如下: (1)投标申请人请进入江苏省交通厅网页“www.jscd.gov.cn”,在右侧中间点击“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系统”,登录江苏省交通招投标管理信息系统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第一次网上报名的申请人请登录江苏省交通招投标管理信息系统后,点击左侧系统帮助下载《江苏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手册》说明书以便自己操作和查询; (2)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及时联系; (3)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报名申请人如需核实是否已在网上成功报名,请登录进入江苏交通网页的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项目信息管理”栏目,在其“资审报名查询”子栏目中进行查询; (4)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申请人应及时到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联系人:袁晓玲、王景,联系电话:025-52853032; 3、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2月25日17:00时。 4、本工程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购买招标文件凭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来人身份证原件、书面报名申请书原件(请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的企业资质等级和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姓名、等级及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前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0-02-21至2010-02-25下午17:00止。文件购买地点: 苏州市高新区玉山路145号秀水苑5-103。联系电话68059169/68079721 5、各投标申请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所涉及工程拆迁、三线迁移、道路交叉等因素的影响,建设方对此所造成的后果不作任何经济补偿;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时,拟派入本项目的总监、专监及主要技术人员,应切实考虑到此人能长期进驻现场,否则应对此引起的后果负责;监理单位累计三人次以上更换项目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建设方有权中止监理合同,并在三年内不得参与建设方招标工程 6、本项目招标人要求申请人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之前递交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否则招标人不予发售资格预审文件,并视其报名无效。 投标保证金必须选择下列一种形式: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 若采用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若投标人基本开户行在苏州,则可递交银行本票),申请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将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递交给招标代理,且投标保证金必须由申请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采用银行本票的,必须同时递交银行本票申请单的复印件) 招标人指定账户如下: 收款单位:苏州市中诚工程建设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苏州新区支行 银行帐号:890301547400030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