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招标项目周宁县李墩镇造福桥工程已由周宁县
交通局以周交工[2009]3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周宁县李墩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周宁县李墩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路线起点K0+000位于周宁县932县道水泥路上,终点位于造福村。
2.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按四级
公路设计
标准,路线全长66.77米,路基宽度11米,其中桥长37.08米,桥宽10米,跨度为13米。
2.3招标范围: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招标项目
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交通部《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且有效的《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业绩及信誉良好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投标申请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拥有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为本企业员工(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
交通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公路工程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1个标段。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月28日至2010年2月3日(法定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科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闽东大广场华隆大厦7A3)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其中《标准文件》、《
公路工程
标准文件》由投标人自行购买。
4.2
施工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光盘)每套售价¥8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3月3日9时30分,地点为宁德市宏迪大酒店六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周宁县李墩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周宁县李墩镇政府院内
邮政编码:355400
联系电话:吴先生
联系人:0593-5958066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科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宁德市闽东大广场华隆大厦7A3
邮政编码:352100
联系电话:0593-610789913178121666
联系人:陈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