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建省晋江市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的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永井路(平东路~南环路)市政工程,已经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
施工进行国内公开
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
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名称: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永井路(平东路~南环路)市政工程;
建设规模:长约1800米;资金来源:自筹;
2.2工程建设地点为:晋江市安东工业园区内;
2.3工期要求:计划工期为12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均可参加投标。本工程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泉州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招投标管理意见的通知》(晋政办[2007]94号)文件精神采用从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
人才具备参与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的资格。
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
5.投标保证金: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20万元人民币(下同)。投标保证金(应注明工程名称)必须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账户于开标当天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汇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开户名: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晋江支行,账号:831006138308093001)。
6.投标人自行到晋江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jjce.gov.cn)下载招标资料或以不记名方式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点: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二楼)购买招标资料,100元/份,时间为2009年9月27日至2009年10月9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图纸按需购买,200元/套,联系电话:22556917。
7.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申请人本企业人员,要求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或临时)建造师资质。
8.资格审查申请书须单独密封后于2009年10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以前(招标人于2009年10月16日8时30分开始接收)送至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投标文件接收处(地点: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二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将被拒绝;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代理人随带授权委托书(见格式)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派本项目经理应随带本人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招标人:福建省晋江市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晋江经济开发区科技综合大楼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六灌路先德大厦203室 邮政编码:362000
联系电话:22223771、22556917 传真:0595-22555917
联系人:小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