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本
招标项目若九路灾后恢复重建整治工程建设项目(七标段) 已由 九寨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九发行批[2009]18号“九寨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若九路灾后恢复重建整治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得批复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九寨沟县交通局 ,建设资金来自灾后恢复重建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九寨沟县
交通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九寨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九发行批[2009]1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中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九寨沟县大录乡、玉瓦乡境内:
建设规模:整治道路全长84.314公里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
施工一个标段
主线拉玛克盖至大录
七标段(大录至玉瓦):K40+000-K45+900;K56+000-K69+748;K70+000-K71+760
 
发改委:0837-7731523
监察局:0837-773236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007年以来完成过至少3个不小于本工程,且海拔2000米以上同类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 个标段。标段总数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08月10日至2009年08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3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九寨饭店3楼九寨沟县人民政府住成都办事处和九寨沟县政务服务中心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窗口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08月31日10点30分,地点为汶川县漩口镇水田坪阿坝州政府第二办公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九寨沟县
交通局
地址:九寨沟县政务中心
联系人:席先生
电话:13909044701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草市街123号时代风尚916室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28-66259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