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招标项目为哈尔套镇内道路改造——建设路、哈柳路工程 ,已由阜发改发〔2008〕157号文件批准修建,项目业主为彰武县哈尔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债、省补和地方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彰武县哈尔套镇人民政府。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实施和完成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位置:建设路、哈柳路位于哈尔套镇境内,建设路与101国道重合,哈柳路与建设路相交,通往柳树村,是哈尔套境内的两条重要通道。
项目规模:建设路北起哈丰路南至哈柳路,全长为481.94米。哈柳路由建设路向东修建500米,两条道路全长981.94米。
计划工期:2009年8月3日-----2009年9月30日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
设计单位:阜新市市政工程设计院
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具备有效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施工能力。同时要求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本专业三级及以上的项目经理资质,具备有效的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证书,且目前无承担其它
在建工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7月2日至2009年7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3 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携带如下资料按本招标公告所附招标人地址报名,招标代理单位处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外,其余材料均为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三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施工图纸需到招标人处领取。
4.3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提交10,0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7月26日1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递交至单位: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彰武县哈尔套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彰武县哈尔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套镇人民政府本街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电工街北段(阜新市建筑工程交易中心三楼)
联系人:梁伟斌 联系人:张雪松、
电话:0418-7750456 电话:0418-2912866;0418-2928586
招标人:(盖章)彰武县哈尔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盖章)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