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招标项目泾源县黄花乡至庙湾公路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及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宁发改交通[2009]156号文件)《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下达农村
公路2009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和国家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泾源县
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并已落实,招标人为泾源县
公路工程管理站,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的实施和完成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泾源县黄花乡和香水镇境内,按1个合同段进行招标,按
公路工程
技术标准四级公路设计,路线全长12公里,路基宽4.5至6.5米,路面宽3.5至5米,属新建
公路项目,沥青混凝土路面。
预计工期:2009年5月20日至2009年10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三级或三级以上
公路工程施工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且信誉良好并能提供和本项目类似地质、地形条件和类似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如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于2009年 5月8日至 2009年5月1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 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泾源县
交通局三楼持企业法人授权书或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并附带上述证件的复印件(盖有红色法人章)及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自编招标文件部分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其中
交通部范本由投标人自己购买)。
5.投标保函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担保。
招标人:泾源县
公路工程管理站
地址:泾源县
交通局
邮编:756400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954-5011487
传真:0954-5011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