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贵州省黎平至洛香高速公路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上报,资金来源为业主筹集。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对贵州省黎平至洛香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
2. 本次招标范围为贵州省黎平至洛香高速公路,为全立交、全控制出入的四车道高速公路。项目起点为黎平机场西面约2km的汉寨,终点为洛香。采用v=80km/h的设计速度,路基宽度21.5米。全线路段总长50.398km。招标内容包括公路工程、交通工程、沿线房屋建筑和站点环境保护、绿化工程勘察设计以及建设用地地亩图放样及工程施工交桩放样等工作。本项目分为三个设计标和一个咨询标,各合同段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表所示:
勘察设计合同段划分表
合同段号 合同段主要工作内容 合同段
长度(km) 资质要求
1 K0+000~K21+600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收费站广场、桥涵、隧道及隧道内监控、消防、照明、通风、供配电等预留预埋、交叉、绿化工程及景观设计、环保、水保等)的勘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及概预算文件编制工作,并负责全线总体勘察设计及设计文件的汇总(不含本标段绿化工程及景观施工图设计) 21.600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设计甲级资质
2 K21+600~K50+398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收费站广场、桥涵、隧道及隧道内监控、消防、照明、通风、供配电等预留预埋、交叉、绿化工程及景观设计、环保、水保等)的勘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及概预算文件编制工作(不含本标段绿化工程及景观施工图设计) 28.789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设计甲级资质
3 K0+000~K50+398交通工程(含收费、监控、通信、隧道监控、消防、照明、通风、供配电及安全设施)的勘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及概预算文件编制工作;以及养护、服务、救援、路政、管理、监控等沿线房建(包括收费岛亭、天棚等)及相应绿化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文件编制工作 50.398 公路行业(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4 勘察设计1、2、3合同段的两阶段设计咨询 50.398 甲级工程咨询资格证书
3. 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安排:
(1)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2009年3月1日~2009年6月1日。
a. 第1标段的设计人应于2009年4月1日前向第3标段的设计人提供全线平面图、路线纵断面图、路基横断面图、桥型布置图等设计图纸以及第3标段设计人所需的其它设计资料;第2合同段的设计人应予支持并确保第1合同段的设计人实现上述目标。
b. 第3标段的设计人应于2009年5月6日前向第1标段的设计人提供其标段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文件,以满足第1标段设计人初步设计文件汇总的需要。
c. 初步设计文件的预审查及修改:2009年5月13日~2009年6月1日。
d、2009年6月1日之前应向招标人提交全部初步设计文件。
e、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所需的图纸应于2009年6月1日前提供。
(2)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2009年6月1日~2009年9月30日。
a、施工招标所需的图纸(采用施工图送审稿)提交时间:2009年8月15日前向招标人提供各合同段施工招标图、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预算。
b、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预审查及修改:2009年9月1日~2009年9月30日。
c、2009年9月30日之前应向招标人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
(3)征地拆迁图:2009年7月1日之前完成征地拆迁申报图、2009年8月1日完成正式征地拆迁图纸。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2.5年。
3. 投标人可由单位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本单位副总经理或副院长为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于2008年12月31日至2009年1月7日(节假日除外)9:00~11:00、14:00~16:00(北京时间,)到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十七楼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所需其他资料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以购买一个或多个合同段招标文件。但同一投标人不能在第1和第2合同段同时中标。若投标人已经中了第1、2或者3合同段任意一个标段,则不能在第4合同段中标。
5.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每个合同段应同时提交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可以是银行汇票或银行电汇。开户行名称:贵阳市建设银行黔灵支行;帐号:52001413736050001676;银行帐户名称: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
6.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并召开标前会。
现场考察时间:2009年1月8日
集合地点: 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
标前会议时间:2009年1月9日16时
地点: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十七楼(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266号)
7.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2月2日10:00,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至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十七楼,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仪式,投标人应派其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出席。
招 标 人: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266号
邮 编:550004
电 话:0851-5992724、5992716
传 真:0851-6506025
联 系 人:柴先生、林先生
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
2008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