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交通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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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 |
338省道鹿苑至高峰段改造工程(路基)施工招标 | ||
2、招标编号 |
338LJ-1 338LJ-2 | ||
3、招标代理单位 |
张家港市金港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
4、建设地点 |
张家港市 | ||
5、专业 |
路基、桥涵 | 招标种类 | 项目施工 |
数量规模 |
26 | 单位 | 公里 |
投资总额 |
63000万元 | 投资币别 | 人民币 |
招标内容 |
338省道鹿苑至高峰段改造工程(路基)施工招标公告 1、( 338省道鹿苑至高峰段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已经(张家港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并已列入基本建设计划,现决定对该工程所属338省道鹿苑至高峰段改造工程(338LJ-1、338LJ-2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该合同段的投标。 2、施工项目招标内容包括: (合同段号): 338LJ-1、338LJL-2标 。 3、工程简介: 本项目东起338省道高峰至鹿苑段与G204交叉处互通立交,西至张家港与江阴交界的市界,路段全长约26.7km,预计总投资6.3亿元 本次施工招标内容为路基工程,施工标拟分成2个标段(338LJ-1、338LJ-2),分别如下: 338LJ-1标:K0+000—K10+000范围内的旧水泥板块压浆、水稳碎石基层、绿化分隔带处理、部分路基拓宽加高、护坡加固及中小桥涵,建安费约7000万元。 338LJ-2标:K10+000—K26+430范围内的旧水泥板块压浆、水稳碎石基层、绿化分隔带处理、部分路基拓宽加高、护坡加固及中小桥涵,,建安费约850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日期: 开工时间: 2009年2月8日 竣工时间: 北半幅2009年6月30日完工、南半幅2009年9月30日完工。 4、本项目实行公开招标、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是投标参与评标及中标的前提条件。本项目对施工单位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二级(含二级)以上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及相应资质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证书,拥有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卡,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同时需有安全员证(B证)。 5、报名方法: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招标人谢绝投标申请人来人联系,也一律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登门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⑴、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投标报名条件。 ⑵、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向参加投标的单位(下称“申请人”),应进入www.jscd.gov.cn网站,在右侧中间点击“招标投标”进入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投标”经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完成后请传真至招标人确认,否则由此带来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⑶、申请人选定拟报名标段,本项目设二个合同标段,至少有3个投标单位,但不多于9个投标单位参加投标。如超过9个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选取本标段投标单位中的前9名参加投标。本项目允许一家单位同时投报多个标段,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单位中标。中标后,张家港市交通道路工程建设指挥部与中标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订立单价合同。 ⑷、报名开始时间:2008年12月12日8:30,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12月18日17:00。 6、有兴趣的已经网上报名的投标人,可于 2008年 12 月 19日 8:30 时至 2008 年 12 月 19 日 16:00 时携带江苏省行业与产业招投标管理信息卡、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安全员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到(张家港市交通道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张家港市交通大厦704室))处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收取人民币 500 元/合同段,售后不退。 投标单位于2008年 12月 26日上午8:30至11:30前报送资格预审文件至张家港市交通道路工程建设指挥部,2008 年 12月26日下午13∶30开始进行资格预审。 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请于 2008年12月29日上午到张家港市交通道路工程建设指挥部购买204国道张家港段扩建工程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收成本费计人民币 2000 元,售后不退。 7、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现场考察并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应派相关参与编制投标文件人员参加标前会,交通及食宿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费用。 现场考察时间: 2008年 12 月 29日 13:30 时,集合地点:张家港市交通大厦704室 。 标前会议时间:2009年 1月5 日8:30时, 地点:张家港市交通大厦会议室(3) 。 8、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 2009 年 1月20日 8:00 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9年 1月 20日9:00时。文件递交地点:张家港市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张家港市行政审批中心6楼)。 8、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人民币 30 万元/合同段的投标担保。 9、定于上述投标截止同一时间在上述投标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出席。若法定代表人未前来出席开标会,则不接受该单位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退回投标人。 (注: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招 标 人:张家港市交通道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电 话:0512-56901820 招 标 代理:张家港市金港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电 话:0512-58150012 地 址:张家港市交通大厦 传 真:0512-58150012 邮政编码:215600 电子信箱:gongcheng123@vip.163.com 联 系 人:杨晓东 赵苹 招标人:张家港市交通道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招 标 代理:张家港市金港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8年 12 月 11 日 | ||
计划开工时间 |
2009-2-8 | 计划竣工时间 | 2009-9-30 |
联系人 | 杨晓东 赵苹 | 联系电话 | 0512-56901820 0512-58150012 |
传真 | 0512-58150012 | ||
1、报名开始时间 | 2008-12-12 | 报名截止时间 | 2008-12-18 |
上午工作时间 |
08:30 至 11:30 | ||
下午工作时间 |
13:00 至 17:00 | ||
节假日 |
休息 | ||
2、报名地点 | 网上报名 | ||
3、报名条件 | |||
(1) 企业资质、资信 | 二级(含二级)以上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拥有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卡 | ||
(2) 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 二级(含二级)以上公路工程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证书 | ||
(3) 质量、业绩信誉 | |||
(4)其它证书、证明文件 | |||
(5)需携带的材料 | 江苏省行业与产业招投标管理信息卡、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安全员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 | ||
预审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