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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08省道(01省道至新湖盐公路段)改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www.lmjx.net 2008-9-17 9:54:10 中国路面机械网 

08省道(01省道至新湖盐公路段)改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设计[2008]85号文批准建设,并已列入2008年省基本建设计划。海宁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下称招标人)为本项目的业主,负责本项目的招标采购。现决定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其强制性资格条件详见浙江交通网http:www.zjt.gov.cn。
    1、本工程起点为01省道(嘉兴东西大道)马桥街道利众村附近,起点桩号K8+546,经夏家兜村、硖石街道、洛塘河(规划)、都家桥村、长山河、海昌街道,终点在新湖盐公路,终点桩号K19+614.211,路线全长11.068km。
本项目按照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的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24.5米,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
    2、合同段划分及主要工程数量
    本次招标施工分为三个合同段,监理为一个合同段。
    (1)施工合同段
    L1合同段:里程桩号K8+546~K11+600,路线长3.054km,路基宽24.5m,小桥90m/3座;工作内容为:路基、路面基层、桥涵工程等。 
    L2合同段:里程桩号K11+600~K14+639,路线长3.039km,路基宽24.5m,大桥175m/1座,小桥60m/2座;工作内容为:路基、路面基层、桥涵工程等。 
    L3合同段:里程桩号K14+639~K19+614.211,路线长4.975km,其中K16+164~K16+664、K16+850~K18+ 450段长2.1km已经施工完成,本次实际招标里程长度2.875km。路基宽24.5m,小桥120m/4座;工作内容为:路基、路面基层、桥涵工程等。 
    本项目各合同段计划工期均为10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监理合同段
    JL1监理合同段的监理内容为本项目的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工程,监理服务期为37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13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
    3、凡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同类公路工程施工业绩的施工企业可参加施工合同段的投标。根据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公布2007年度全省在建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浙交[2008]152号文),信用评价等级AA级施工企业可参加2个施工合同段的投标(最多只能中一个施工合同段),信用评价等级A、B、C级的企业可参加1个施工合同段的投标。
    凡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批准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具有同类公路施工监理业绩的监理企业可参加监理合同段的投标。
    本项目施工、监理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可于2008年9月17~9月23日9:00~11:00时、14:0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双休日休息)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仅指施工企业)和经办人身份证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到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海宁市海州西路建设大楼附楼一楼)洽购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考察并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标前会议。
    现场考察时间:2008年9月24 日9:00,集中地点:海宁市交通大楼一楼(海州西路85号);
    标前会议时间:2008年9月24日15:00,会议地点:海宁市交通大楼四楼。
    6、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为:2008年10月9日9:0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
    地址: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海宁市海州西路建设大楼附楼一楼)           
    电话:0573-87289216          
    7、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
    8、所有投标人必须在投标前办妥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交易席位,并缴纳席位费,否则交易中心电脑系统将无法接受投标。
    9、各施工合同段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30万元的投标担保,监理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第3.3.1条规定提交5万元的投标担保。施工、监理投标担保均采用银行汇票,银行汇票应由投标人从县、市级支行及以上的银行开具,并保证其有效。投标人必须将上述投标担保的银行汇票正本于 2008年10月8日16:00前递交到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财务室,办理投标担保金确认手续,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招标人指定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嘉兴商业银行海宁支行 
    账  号:902101800200002663
    招标人:海宁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海宁市海州西路85号
    邮  编:314400
    联系人:吾周军     
    电  话:0573-87289727
    传  真:0573-87289773
    编制人: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中山北路632号越都商务大厦1703
    邮  编:310014
    联系人:高淑芳  洪波
    电  话:0571-88352219、88352119
    传  真:0571-88352119

招标人:海宁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 

2008年9月17日
强制性资格条件.doc 强制性资格条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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