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编 号:
加 入 日 期:2007.09.28
截 止 日 期:2007.10.18
招 标 代 理:
地 区:和田市
内 容:投标人凭企业资质证、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提供的上述证件均为原件,介绍信格式采用招标人规定的格式)到上述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1、和田地区2007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已经自治区交通厅批准建设,和田地区交通局农村公路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决定对两个工程项目的实施和完成进行公开招标,疆内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兼备路基路面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企业均可参加以上项目的招投标。
2、本次招标分为两个土建合同段,主要内容为:
项目名称 |
合同段号 |
桩号 |
长度(km) |
等级/内容 |
备注 |
墨玉县阔依其乡—英也尔乡 |
27 |
K0+000—K13+960 |
13.96 |
四级,路基、路面、结构物 |
改建 |
G315线—策勒镇 |
29 |
K0+000-K8+245.41 |
8.24 |
三级,路基、路面、结构物 |
改建 |
3、招标文件定于2007年10月8日至2007年10月18日(节假日不休息)在和田地区交通局办公楼三楼公路科(和田市台北西路332号)发售,每个合同段招标文件收费人民币2000元整,“参考资料”每个合同段收费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4、投标人凭企业资质证、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提供的上述证件均为原件,介绍信格式采用招标人规定的格式)到上述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自带U盘存储相关的招标数据。
6、所有投标书应使用汉语编制,一套正本,二套副本,并附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应采用招标人接受的格式。
7、将于2007年10月19日上午12:00(北京时间)在和田地区交通局(三楼会议室)公开开标,投标人可派代表出席,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07年10月19日10:00—12:00时[北京时间],其他时间概不接受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递交至新疆和田地区交通局(三楼会议室)。
招标单位:和田地区交通局农村公路项目
管理办公室
2007年9月28日
地址:和田市台北西路332号 邮 编:848000
电话:0903——2565045 联系人:杨 斌
传真:0903——2565608
附:介绍信格式
介 绍 信
新疆和田地区交通局:
按照贵单位发布的2007年和田地区实施的农村公路项目的《招标公告》的要求,本公司符合和满足《招标公告》的资质要求,经公司认真考虑,决定购买第 合同段的招标文件,请予以售标为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