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 |
省道243镇江至禄口机场扩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J1、J2合同段 | ||
2、招标编号 |
| ||
3、招标代理单位 |
江苏捷宏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4、建设地点 |
南京市 | ||
5、专业 |
路基、桥涵 | 招标种类 | 项目监理 |
数量规模 |
2 | 单位 | 合同段 |
投资总额 |
69000万元 | 投资币别 | 人民币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起于南京与镇江交界处——高阳河,跨越高阳河后进入江宁区,经过溧水县跨越宁溧公路(省道123)及宁高高速公路通往南京禄口机场;路线继续向南穿越规划中的溧(水)马(鞍山)高速公路,终于与省道341相交处。路线全长23.95Km。本项目采用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车速100Km/h,路基宽26.0米,其各部分组成为:中间带3.5m(其中路缘带2×0.75m,中央分隔带宽2.0m),行车道2×2×3.75m,硬路肩(含右侧路缘带0.5m)2×3.0m,土路肩2×0.75m。大桥1座(11×25),中桥6座;立交桥2座(4×20、7×20)大桥1座(13*25+40+70+40+7*25);大桥1座(13*25+40+70+40+13*25) , 中桥1座。工作内容包括路基工程和桥梁工程的施工监理。 | ||
计划开工时间 |
2007-11-15 | 计划竣工时间 | 2009-6-15 |
联系人 | 房继江 | 联系电话 | 025-57910072-110 |
传真 | 025-84651110 | ||
1、报名开始时间 | 2007-9-13 | 报名截止时间 | 2007-9-17 |
上午工作时间 |
00:00 至 12:59 | ||
下午工作时间 |
13:00 至 23:59 | ||
节假日 |
不休息 | ||
2、报名地点 | 详见“其它说明” | ||
3、报名条件 | |||
(1) 企业资质、资信 | 具有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
(2) 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 (1)监理组长———高级技术职称、路桥专业,持有交通部颁监理工程师证书(其中J2合同段,近三年内有已完一个或一个以上单跨在60米或以上的连续箱梁施工监理经验)。 (2)监理副组长———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路桥专业,持有交通部颁监理工程师证书。 (3)道路专业监理工程师———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路桥专业,持有交通部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 (4)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路桥专业,持有交通部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其中J2合同段,近三年内有已完一个或一个以上单跨在60米或以上的连续箱梁施工监理经验)。 (5)试验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交通部注册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 | ||
(3) 质量、业绩信誉 | 企业近三年有两个以上(含两个)已完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其中J2合同段,其中必须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单跨在60米或以上的连续箱梁施工监理经验),在江苏省交通厅信用等级考核为C级或C级以上。 | ||
(4)其它证书、证明文件 | |||
(5)需携带的材料 | 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 | ||
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投标网(www.infobidding.com)上公开发布。 3. 各投标申请人可采用下列三种报名方式的任一种:(1)投标申请人可于2007年9月13日至2007年9月17日在网上下载报名表报名,报名表由各投标申请人从网上左侧资料下载栏中的“资审资料”中下载,填完报名表传真至招标代理单位后致电025-57910072-100确认招标代理单位收到报名表,否则因招标代理没有收到传真,而无法确认报名,招标代理不承担任何责任;(2)投标申请人也可集中报名,集中报名具体时间为:2007年9月17日上午9:00 -12:00 ,下午14:00-17:00;集中报名地点:南京交通大厦20楼2008室 (南京市珠江路63-1号)。现场报名时投标人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报名人身份证;(3) 如投标申请人已经办理“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息管理卡”则直接在江苏省交通厅招标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版)中报名,程序如下:打开江苏省交通厅网页www.jscd.gov.cn,在右侧中间点“招标投标”进入江苏省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投标”经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4. 各投标申请人应当在江苏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招标投标信用档案。信用档案由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办理,联系电话:025-52853032,办理地点:南京市升州路16号,联系人:王工、袁工。未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向招标人出示信用档案中应填报的主要信息证明材料原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到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信用档案。如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仍未建立信用档案,招标人将会把投标人递交的信用档案中应填报的主要信息证明材料原件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待评标结束后退还。未按要求提供原件的,评标委员会可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的规定判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 5.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