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华侨城三十六米大道工程项目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立项,现已具备招标条件,依法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GZB2007017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工程名称:华侨城三十六米大道工程项目;
(二)、建设单位:惠东县公用事业管理局;
(三)、工程地点:惠东县县城华侨城;
(四)、工程造价:8870856.93元;
(五)、招标范围及内容:根据本工程设计施工图内容,华侨城三十六米大道工程项目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绿化、道路照明、交通设施(具体内容以施工图为准);
(六)、质量及工期要求:质量等级要求为力争市优良样板工程;工期为90个日历天;
(七)、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二、 报名条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要求有市政路桥施工、给排水施工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现场专职安全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施工员1人。
三、报名资料:
(一) 本市企业和已在惠东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市外企业
1、投标报名表(从惠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均应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制内容填写);
6、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7、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8、 现场专职安全员、质量检查员、施工员提供上岗证或由惠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企业技术业务持证人员管理手册》,安全员同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9、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市外企业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安全管理人员、施工员必须在惠东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10、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市外企业需提交在惠东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登记备案证书;
(二)未在惠东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的市外企业
1、投标报名表(从惠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2、提交《惠州市外来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申请表》(表格从惠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并按“填表说明”提供附件资料。
(三)以上资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其中投标报名表和《惠州市外来施工企业单项投标申请表》三份均须原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须提交原件,其余报名资料均用A4纸张进行复印加封面装订成册(每页必须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四、报名时间:2007年8月24日上午8:30时至11:00,下午2:30至5:00时携带上述资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在惠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并提供原件备查。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依照《惠州市规划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局监察局关于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执行。并于2007年8月25日上午10:00时开始在惠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正式投标人确定活动。投标申请企业的授权委托人须带身份证原件备查。
获得正式投标人资格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及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凭身份证准时参加本工程的招标发布会、施工现场踏勘、答疑会、开标会。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东县公用事业管理局
联系人:朱先生 , 电话:0752-8862929
招标代理单位:惠东县建纬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 电话:0752-8891303
惠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电话:0752-8891101
惠东县公用事业管理局
惠东县建纬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惠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