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东路改造—交通设施工程已列入广州市2006年城建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穗发改城[2006]23号),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建设单位:广州市市政园林局
代建单位:广州市广园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二、工程名称:新港东路改造—交通设施工程
工程地点:广州市新港东路
招标内容:道路标线、交通标志、信号控制、交通信号管线等交通设施施工。
三、资金来源:城建资金
四、报名时间:2006年5月10日和5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
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润路333号)
联 系 人:何先生 廖先生 电话:020-83842351
五、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施工企业且在法律和财务方面均为独立,按商业法律经营;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在广州地区承接本项目交通安全设施施工的企业,经营范围包括交通产品生产、安装;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要求为助理工程师或以上;
3)企业在自2003年3月至今有在广州地区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交通设施工程业绩,并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资格预审办法: 1)按穗建法〔2005〕161号文规定方式进行资格预审;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5名且不超过12名时,取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随机抽取12名为正式投标人;
4)若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家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修正招标方案,报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七、报名时需提交下列预审资料(书装,一式两份,正本、副本各一份):
1)投标申请公函;
2)《广州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不用装订);
3)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签名、盖公章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
4)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备查)。
说 明:
1、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等资料必须真实完整,业主有权派人到提交业绩的项目单位或交易中心等单位单位核查,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处理。另投标单位应确保所选用的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工作,如经业主发现项目负责人不在本单位工作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以上各项提交资料须使用A4印刷本,打印目录,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纸质封面应标明工程名称、投标申请人名称,右上角打上正本(或副本)。使用书式装订(附页码),装订时书订不外露;不能使用塑料面或塑料胶条装订,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 3、若本项目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见证下进行。非经业主同意,取得投标资格的单位放弃投标的,将暂停该单位在市政园林局系统内三个月的投标资格,并将该行为依法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4、本工程根据穗建筑[2003]103号文件要求依法设投标限价,并在开标24小时前公布。
5、本次招标详细信息请查看:广州市市政园林局网站、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所有信息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
6、本项目的报名及资格预审按穗建招[2006]4号文执行,资格预审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广州市市政园林局
山重建机(济宁)消防设施整改和油罐改造项目流标公告一、项目名称:山重建机(济宁)消防设施整改和油罐改造项目二、项目编号:SZXMZB081-。
项目详细资料发布时间2021-04-09更新的版本项目性质新建项目所属行业市政 交通设施所属领域类型管廊 城市道路 城市道路预算投资总额57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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